财务会审会签制度
时间:2018-07-09 来源: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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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会审会签目的是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一、成立会审会签小组

  会审会签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办公室领导、行政科负责人、主管会计、纪检人员等组成。

  二、会审会签程序

  1.凡需报销的单据,由经办人签字后交分管秘书长签字批示。

  2.财务人员初核。财务人员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单据的规范性及是否合法、真实、准确进行审核。

  3.会审会签小组集体审核。会审会签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核由财务人员初核后提交的单据,逐一审核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经审核的单据由会审会签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未经签字的单据不能下帐报销。

  三、会签时间和地点

  会审会签小组会签的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两次,在每月5日、20日下午以后进行;会签的地点在指定办公室进行。

  四、会审会签纪律

  1.会审会签小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审核把关,对所审核签字的票据要承担责任。

  2.实行会审会签小组例会制度。会审会签小组每月一般要召开1—2次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集。

  3.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照章办事,严禁违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