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五步法”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方式改革(改革动态第28期)
时间:2018-11-09 来源:市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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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滨县积极探索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方式改革,为确保脱贫成效,在扶贫项目安排上,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以乡镇、贫困村为扶贫项目申报主体,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对项目进行分类申报,采取“群众诉、班子议、乡镇审、部门核、小组定”的五步工作法,把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精准安排项目,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切实为脱贫攻坚提供项目支撑。通过实施“五步工作法”,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让群众“能说话、愿说话、说的上话、说话算话”,使扶贫项目更加精准、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能获得群众认可、增收效果更加明显。国务院扶贫办对“五步工作法”充分认可,并专程来淮滨调研。2016年度,该县在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荣获A类第1名;2017年度,在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荣获“优秀”等次。

  第一步“群众诉”。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在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或深入群众家中座谈时,倾听群众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的意愿以及遇到的发展类问题,帮助群众分析项目的优劣和受益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收集群众的呼声,并做好记录。

  第二步“班子议”。对收集的群众诉求,由帮扶责任组或驻村第一书记召集村“两委”班子开会研究,并进行汇总,结合村情、民情深入分析项目的可行性,选取惠及民生,切实能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带来增收的好项目,分类填写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由村帮扶责任组报送至乡镇。并对申报的项目,按照类别、紧急程度排列。

  第三步“乡镇审”。乡镇收到贫困村的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后,安排相关人员到贫困村实地查看,通过召开现场会、走访贫困群众、电话访问帮扶责任人、实地调查、效益分析等方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筛选,并按照项目类别,填写审批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分别报送至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第四步“部门核”。项目主管部门接到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后,安排本部门专家会同乡村两级相关人员,组成项目专家论证组,对项目前期及效益进行进一步的实地论证,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测量、考察、论证,将对群众增收有利、确有实施必要,又具备一定实施条件的项目形成项目清单,和论证签字后的标准文本一并报送县扶贫办。

  第五步“小组定”。县扶贫办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会同县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综合考虑项目库建设规模、扶贫资金使用要求、县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贫困户脱贫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等因素,逐个筛选申报的项目。筛选后的项目,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商研究,确定入库项目,并向省、市扶贫、财政部门报备。目前,经过调整,该县扶贫项目库入库规模达64730.66万元。

  市委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