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宇:《论语》读后感(市委办读书心得之三)
时间:2019-05-06 来源:徐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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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语》作为中华儒学奠基性著作,承载着儒家文化的处世智慧和精神品格,一直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其中的诚信之道是培养优秀品格的重要依据,是我们修身做人的启明星。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传承和实践《论语》诚信精神具有独特的价值诉求。为实现这一独特的价值诉求,作为新时代的党办人必须以培育诚信人格为基础,以强化诚信规范为路径,以建树诚信风尚为归宿。

  一是以“仁”为本。“仁”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也是孔子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核心要素。据统计,“仁”在《论语》中出现的次数高达109次。《论语》中“仁”的表现是丰富多样的。孔子曾说过:“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这就是说仁者不虚伪,真诚无妄,好恶分明。并且,当子张问“仁”于孔子时,他的回答也是:“恭、宽、信、敏、惠。”即仁者必守信。可见,在孔子的观念中,诚信是仁德的外在表现,仁德是诚信的根基和源泉。孔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为人花言巧语,面貌伪善,仅仅“色取仁而行违”,这样的人,自然不会有仁德。假若个人“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平日里容貌态度端正庄严,工作时谨慎认真,与人交往真心诚意,并且“刚、毅、木、讷”,刚强、果断、质朴、言语不轻易出口,这样的人才会接近仁德。孔子曾坦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说,仁人君子以道义为处事和交往的根本准则,而不具备仁德的小人则以个人私利为处事和交往的唯一目的。仁人君子行事首先考虑的是是否符合道义,因此,合道义的诚信就是他内化于心的行事准则,是其内在坚守的品质;而不具备仁德的小人说话做事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私利,那么诚信对他而言只是工具,无利可图便不复存在。

  二是以“义”为则。“义”是诚信的限度,也是孔子所追求的诚信理念的原则和要求。无论什么思想,一旦要践行,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标准来衡量。孔子对于诚信思想的践行,明确提出了“义”这样一个价值标准,忠于正义大道的择善而诚,守忠义而信。首先,“义”是践行诚信理念的首要原则。孔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就是说所定的信约必须是符合道义的,才可以去履行。他曾高呼“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可见,守道义是孔子一以贯之的人生准则,也是在诚信理念中必须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其次,以“义”为原则的诚信才能有助于提高个人的修养。孔子有言:“主忠信,徙义,崇德也。”表明了以忠信为自己的主要追求,做事合乎道义,才能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的确,如果诚信是超出道义范围的意气用事、甚至狼狈为奸,那么诚信就失去了它原本的合理性,这就不利于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最后,正如孔子所说:“君子贞而不谅。”即,君子始终坚守正道而不拘泥于小信用,也是对诚信以“义”为原则的深刻阐释,君子作为孔子所推崇的理想人格,在诚信选择中一定是坚守正道的,而正道就是最大的“义”。因此,“义”是践行孔子诚信理念的重要原则。

  三是以“信”为径。“信”是践行诚信理念的路径,也是孔子所认为的坚守诚信的必由之路。《论语》有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社会发展至今,诚信不仅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本。信在这其中,不仅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任,还包括政府的公信,要为政者“取信于民”。商鞅变法就是最好的例证,商鞅在开始推行新的政策时,为了立信于民,使百姓接受他的政策,于是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秦国百姓竟无一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这个时候才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这个人果然获赏五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以市场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行发展的今天,我们的企业更需要诚信,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但是当今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种现实。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的潜力被迅速激活,与此同时国家整合和管理这些能量细胞的能力却有待提高,这样一来市场便出现了大量无序经营行为,信任危机便是其中之一。今年,是我市干部作风提升年,就是要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建立起政府与企业互信互助的良好关系。为此,作为新时代的公务员,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结合“三转三提”实践活动,做一名守诚信、能担当、有作为的党办人。

编辑: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