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召开
时间:2024-02-06 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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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

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召开

图片        2月5日,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对我市主题教育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忠诚践行领袖嘱托,创新拼搏当前锋、比学赶超建新功,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

        省委第十五巡回督导组组长王振伟,副组长韦彦学、艾长城,成员魏一虹、李勇、郑鹏、王萍霞、靳洪鑫、李靖、姚东林到会指导。市委书记蔡松涛、督导组组长王振伟讲话。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

        蔡松涛指出,要充分肯定成绩,全面回顾我市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自去年9月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省委第十五巡回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五个更加注重”“三个实实在在”贯穿始终,坚持以学铸魂,理论武装系统加强;大兴调查研究,实干本领有效提升;强化以学促干,创新发展步伐坚实;深入整改整治,疑难问题有效破解;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赓续弘扬,主题教育扎实紧凑、特点鲜明,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务实成果。

        蔡松涛强调,要系统梳理分析,坚定用好主题教育的经验启示。这次主题教育是一次党性修养的深刻洗礼,是一次党的彻底自我革命精神的系统弘扬,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筑牢了思想根基、凝聚了奋进力量、提供了有益启示:必须始终抓好理论学习这个首要任务;必须始终树正以上率下这个鲜明导向;必须始终突出学以致用这个重要路径;必须始终紧盯解决问题这个关键重点;必须始终坚持分类施策这个科学方法。要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市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以创新拼搏、务实重干的实际行动,不断开创现代化信阳建设新局面。要持之以恒深化理论学习,在“深化”上绵绵用力,在“内化”上持续加力,在“转化”上精准发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要坚定不移走好群众路线,弘扬“四下基层”践行宗旨,紧盯“急难愁盼”为民纾困,围绕“减负松绑”赋能基层,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要聚精会神推动振兴发展,坚决树正政绩观,全力以赴拼经济,时刻绷紧安全弦,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老区振兴发展新局面。要久久为功推进自我革命,强化正风肃纪,从严加强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王振伟指出,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信阳市委坚定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始终紧扣主题主线,动真碰硬解决问题,注重严防形式主义,深度融合中心工作,推动主题教育取得丰硕成果。全市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思想武装、党性锤炼和精神洗礼,在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王振伟强调,要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把思想之旗举得更高。深学笃信,精思细悟,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的强大力量。要持续走好群众路线,把为民造福落得更实。学好用好“四下基层”经验,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健全落实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切实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持续突出问题导向,把整改整治抓得更紧。要经常进行检视分析,动真碰硬整改整治,完善制度标本兼治。要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把执政根基筑得更牢。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深化“五星”支部创建,补齐基层短板弱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持续紧扣中心任务,把实干劲头铆得更足。紧紧锚定年度中心任务,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以赴拼经济,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干笃定前行,以拼搏开启未来。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在信省管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办公室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单位,市管重点企业、大中专院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县区常委、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负责同志,乡镇(办事处)1名主要负责同志等。